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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军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927页(327字)

明末李自成建立的大顺农民政权的军事制度。

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在襄阳(今湖北襄樊)建立政权时开始确立。将领品级设有权将军、副权将军、制将军、果毅将军、威武将军、都尉、掌旅、部总、哨总,为一至九品。军队编制分中、左、右、前、后五营,以中营(亦称标营或中权营)为主。正副权将军是全军统帅,各营以制将军为最高指挥官。

军伍编制以小队为基础单位,每小队精兵(精壮男子15至24岁者)200人。精兵每人有三四匹,军械伕、马伕、伙伕等十余人。

中营领兵百队,左、右、前、后4营各领兵40队;五营旗帜颜色各有分别:中营白旗黑纛、左营白旗白纛、右营赤旗赤纛、前营黑旗黑纛、后营黄旗黄纛。李自成自树白鬃大纛银浮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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