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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梅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1053页(377字)

1935年何应钦代表国民政府与日本侵略军签订的卖国协定。是年5月,日本侵略者为进一步控制华北,以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孙永勤部进入滦东非武装区,破坏了《塘沽协定》为借口,由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酒田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交涉,并由东北调遣日军入关,进行武力威胁。国民党政府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压力,6月初,国民党军委会华北分会代委员长何应钦开始与日方秘密会谈。7月6日,何应钦复函日本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正式承认了日方提出的全部要求,是为《何梅协定》。主要内容:(1)撤换日方指定的中国军政人员;(2)取消河北省内的一切国民党支部;(3)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国民党中央军及宪兵第三团;(4)禁止全国一切抗日活动等。《何梅协定》的签订,断送了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大部主权,加强了日本在华北的侵略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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