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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农民战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871页(637字)

17世纪中叶推翻明王朝的农民大起义。明末政治腐败,激烈的土地兼并使土地高度集中,导致税田减少,财源枯竭。明王朝又通过加派赋税的方法来解救财政危机。从而使广大农村濒于崩溃,人民倾家荡产。而土地贫瘠的陕北地区又连年遇到灾荒,人民走投无路,纷纷揭竿而起。自明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王二起义开始,农民起义烽火燃遍陕北,明崇祯四年(公元1631年)起义军进入山西,仅王自用所联络的就有36营。崇祯六年农民军进入中原,崇祯八年大会于荥阳(今属河南),有13家72营,势力较强的有高迎祥,张献忠等部。起义军转战于河南、湖广、南直隶四川陕西各地。崇祯九年,迎祥牺牲,李自成代统所部。崇祯十一年,起义军各部连遭失利,李自成隐伏深山,张献忠受明招抚。次年,各部再起。崇祯十三年,李自成率部进入河南,提出均田免赋口号,深受群众拥护,两年后发展到百万人。崇祯十六年攻取襄阳(今湖北襄樊),称新顺王,继而攻克西安(今属陕西)。张献忠也据武昌(今湖北武汉武昌)称大西王。崇祯十七年,李自成于西安建立大顺政权,旋经山西出居庸关攻入北京,推翻明王朝。张献忠也攻取四川,建立大西政权。不久,明将吴三桂勾结清兵入关,李自成撤离北京,大顺永昌二年(公元1645年)牺牲。次年清兵攻入四川,张猷忠战死。大顺、大西政权先后失败,余部转入联明抗清斗争。明末农民战争推翻了腐朽的明王朝,打击了皇室、贵族、地主豪绅及其所代表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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