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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772页(408字)

清代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重要机构。《清史稿》称:“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盖隐然执政之府矣”。军机处设立于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因用兵西北、处理紧急军务而设。初称“军需房”或“军机房”。次年,改称“军机处”。雍正十三年曾一度废军机处,改设“总理事务处”。清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帝又下令恢复,直至清末。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又称“枢臣”)、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又称“枢曹”),以理其务。军机大臣与军机章京都是兼职。军机大臣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内特简,或由军机章京升任。首席军机大臣称“领班”,其余按年资地位分别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军机处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产物,其特点是处理军务迅速而机密,但其没有独立性,一切裁决权完全出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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