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肖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34页(628字)

【生卒】:1807—1887

德国美学家。

与其子R·费肖尔(Robert Vischer)并称为德匡移情论美学的先驱。F·费肖尔早年从事美学研究,认为美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是观念的感性显现或感性形式的显现。他通晓多种艺术门类,着述甚丰,影响最大的是六卷本《美学》、多卷本《批评论丛》和《论象征》。晚年致力于心理学研究,并将心理学的某些理论和方法运用于美学研究之中,开始注意心理美学中的移情现象,首先使用了“移情”一词,并从心理学角度对“移情”作出解释,将其称为“审美的象征作用”。

这种作用是“对象的人化”,美感经验本质上是一种“同情的象征作用”。他作为“美学的象征主义者”,将“象征”分为三级:第一级是神话和宗教里的象征;第二级为寓言里的象征;第三级是介乎前二者之间的审美活动里的象征,即在审美观照中,形象与它所象征的观念或情感融为一体。

第三级象征,就是他所指的“审美的象征作用”。对此,他作了如下解释:“人把自己投射到自然界之中,艺术家或人则把我们投射出去。”这就是说,象征活动是把一个形象和一个隐藏的意蕴,通过比喻的方法使二者联系并产生同情。他的“审美的象征作用”说,初步奠定了西方移情理论的基础。其后,他的儿子R·费肖尔在此基础上,于1873年撰写《视觉的形式感》一文,将“审美的象征作用”称之为“移情作用”,第一次提出了“移情作用”这个术诸。在费肖尔父子的共同努力下,基本上奠定了西方移情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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