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心理的奥秘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01页(562字)

审美心理学着作。

作昔庄志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全书运用大量中外文艺名人的轶事和各种文艺作品,对审美心理活动中的“感官、注意、直觉、联想、想象、体验、意象”等七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解说和介绍,涉及这些审美心理的发生机制、表现特征及功能作用等。①感官,在视、听、触、味、嗅觉感官中,视、听觉感官属于高级感官,直接服务于审美意识;五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挪移,形成审美通感。②注意,对象的新异性、对比强度以及主体的情感需要,是引起注意的原因;注意有一定的指向性,注意中心随审美兴趣发生转移。③直觉,建立在经验一致的基础上,不受“抽象法则”的干预,立即引起情感呼应;应区别生理快感和审美快感。

④联想,来自于形象、情感的记忆,联想使审美主体在对象上看到自己的经验。⑤想象,是审美创造的重要体现,在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新的审美境界;越是符合规律,越是具有创造的自由。

⑥体验,在于对对象的赏玩与沉浸;在体验优秀作品中可感觉深不可测、妙不可言境界;随着体验的深入,美感才能深化。⑦意象,是审美心理复杂活动的结果,若隐若现的朦胧状态是意象的特征;创作和欣赏都需依靠意象的延伸。

以上七个方面的心理活动的描述,基本上循着审美活动中心理流程的顺序,涵盖了审美感受-审美经验-审美创造三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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