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73页(579字)

【生卒】:1892—1978

现代人、剧作家。

四川乐山人。原名郭开贞,笔名沫若、麦克昂等。较早涉及心理学,并运用于文艺,特别在1925年前,在一系列论文中提出有价值的文艺心理学观点。①认为诗歌是自我生命的创造,是主观的表现。②提倡自觉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理论来进行文艺创作。③认为感情是创作的原动力。

④认为文艺是作家天才的自然流露,艺术天才的秘密是物我合一、物我两忘的精神状态。⑤强调创作的主体性,要求艺术家“赋予自然以生命”,“做自然的老子”,重表现而不重再现。

⑥认为创作的“灵感”在于“经验的储积”,创作时应作“悠长的等待”。⑦从心理学角度,客观分析自我心理素质与倾向。如认为他自己偏于“主观”,“想象力”比观察力强,意志薄弱,气质冲动。⑧有意识运用弗洛伊德关于梦与潜意识之关系的观点创作小说《残春》,并在理论上加以阐释说明。

⑨认为情绪是节奏的根源,节奏是情绪在艺术上的表现。在五四时期,郭氏面对中西文化的大交汇,对异域新学说、新思想,包括心理学采取了大胆的包容与接纳的态度,自觉地从心理学切入文学艺术的创作、鉴赏及研究,在中国文艺心理学史上具有开拓与先驱的意义。1925年后,郭沫若文艺观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关心理学论述只见诸为数不多的艺术创作谈中,也涉及灵感、主体情感、风格等问题,但未能超过前期的认识。

上一篇:诗歌之敌 下一篇:论诗三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