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40页(764字)

【生卒】:321—379

晋代书法家

字逸少,原籍琅玡临沂(今属山东),居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出身于当时名门望族,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人称“王右军”。善书法,被历代书家奉为“书圣”,早年从学于卫夫人(铄),后北游见前代名家书迹,书艺大进。正书学钟繇,草书学张芝,创造了飘逸流动的书体,为后代书人所师崇。今存其书法理论着作多种,如《论书》、《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笔势论十二章并序》、《用笔赋》和《记白云先生书诀》等,其中除《论书》一篇较为可信外,其他的真伪问题均无定论,但在这其中确也有一些观点与王羲之相似。

王羲之有关书法创作心理方面的论述大概有以下两点:①尚“意”。此为王羲之书论的一大特色。首先他认为,书法艺术不仅是一种美的形式符号,而且是一种观念的艺术,书法艺术是通过形式符号来传达内在意绪。正如清刘熙载所言:“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亦隐寓书旨。”(《艺概·书概》)这话是有根据的。王羲之《论书》云:“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他认为,学书必“有意”,有了“意”,便有了灵魂,所书亦必有精神。其次,王羲之认为,既然书必有意,因此在构思上必“意在笔前”。

再次,鉴赏艺术亦必以“意”观之,他受到王弼“得意忘言”说的影响,认为书法能使读者感到言不尽意,方为高妙。他说:“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尚意成了贯穿王羲之书论的一条主线。

②崇“思”。

王羲之认为,书法虽然是一蹴而就的瞬间艺术,但临书构思却是不可或缺的,于此,他提出“凝神静思”说。他在一封书信中说:“荡涤尘垢,研遣滞虑,可谓尽矣。”所谓“凝神”就是去除尘垢,创造清明的心空,从而去遣虑驻思,“思”是将内在的“意”灌注到笔墨形式上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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