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20页(351字)

特指在艺术欣赏与接受活动中,由于审美对象的某种喜剧性因素而在审美主体身上引起的一种审美效果。

它是审美主体期待心理满足后的一种外在反映形式,由于它具有情不自禁的自发性与不可预期性特点,而成为喜剧性因素最直观、最朴素、同时又是最权威的检验标准。笑之中包含了一种肯定性的审美评价。

从审美对象上看,喜剧性因素引起了欣赏主体的笑,说明它达到了预期目的,产生了相应的审美反映。笑从性质上可分为愉快的笑与反讽的笑,它们互相对立,是审美对象相互对立的两种不同喜剧性因素在审美主体中心的反映。前者体现了主体对对象的积极认同与肯定,后者则是对丑恶卑劣的事物的否定与批判,体现了审美主体的超越精神。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笑都具有美学价值,一些浅薄庸俗的笑毫无积极性和美感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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