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持续交替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07页(455字)

根据实验审美心理学的研究,某一审美感受可以持续一定时间,但是超出一定的时间极限,主体就会产生疲惫感和随之而生的不悦感。

此时,如果设法改换审美感受的类型(或者换一句话说,改变审美对象的性质类别),仍有可能引起主体的快感,从而达到延续审美感受的目的。有关审美感受的持续的时间性,在具体的艺术活动中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在制作和设计艺术节目或艺术活动时,接受者保持注意力和兴趣的时间可能性应该成为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类型的接受者相应地具有不同的时间可能性,成人和儿童有不同的时间可能性,而成人与成人或者儿童与儿童之间也有显着的差异。

现行的艺术样式或多或少地顾及了接受者保持注意和兴趣的时间长度,如戏剧、音乐会和电影等,一般取二到三个小时左右,而博物馆的展厅划分、内容布置的量等,也适当地考虑到此点。至于审美交替,它的意义在于以一种方式持续或是丰富主体的审美感受,同时又从一个侧面表明,主体生理-心理能力影响审美的时间长度,而审美对象类型、内容等也是至关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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