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契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63页(522字)

语见唐代张怀瓘《法书要录》:“是以无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皆不知其然也。可以心契,不可以言宣。”又见其《文字论》:“自非冥心玄照,闭目深视,则识不尽矣。可以心契,非可言宣。

”人区别于自然,但人的情志的引发又源于自然,人类心灵深处的隐秘和大自然的天机是冥合沟通的。故读者在欣赏过程中,都与妙得自然神韵的优秀之作心心相印,心为之牵,意为之移,情感往返交流而至契合共感;若达到如此境界,读者心境与作品境界乃至现实世界就能意会神通,交融一体,感应、体验自然律动,领悟、咀嚼宇宙奥秘。这就是心物交融的心契境界或欣赏效应。“心契”是艺术欣赏中审美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和条件。

从审美对象来说,艺术作品应形神统一,韵味无穷,不求工而自工,不期真而至真,含蓄、朦胧的意象世界连接着至深至广的大千世界,这样的作品才是读者期待的审美对象。从审美主体来看,读者在艺术欣赏中应澡雪精神,虚静心灵,潜心观照,腾跃想象,要貌识,更要心视,这样才能体认作品所表现的心灵韵律和宇宙节奏。

两者缺其一,都不是审美意义上的艺术欣赏活动。心契这一命题是对刘勰“知音”说的继承和丰富,在中国文艺欣赏心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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