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心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57页(667字)

指接受者仿佛是处在一种集体的和敬仰的情境中感受艺术作品的心理现象。

接受者之所以能够感触到一种仪式的存在,首先就在于艺术本来就和神话、宗教仪式等联系在一起的。M·列维《西方艺术史》:“从穴居到城市,其间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但是,神话传说和一种神秘的意义,一直隐伏在由之而来的许多艺术的后面。无论艺术表现的是生命活力,还是明确无误地旨在表现个人的永垂不朽,它都具有一定的仪式作用。”在近现代艺术中我们不难发见仪式的明显痕迹,如歌剧《卡瓦莱里亚·鲁丝蒂卡那》中复活节合唱的场面、《费加罗的婚礼》中盛大的喜庆场面、《阿依达》中充满爱国热忱的大合唱,至于瓦格纳的《帕西发尔》,更是弥留浓重的宗教色彩,以致在上演时总是要求观众以不鼓掌来表示充分的敬意。

在众多的戏剧活动中,观众都会意识到存在着一种至高无上的统一,正是这种统一的力量导致了接受者的集体性的心理感受。斯蒂芬·茨威格在聆听韩德尔的《弥赛亚》时也动情地写道:“当宛若急流奔腾的多声部合唱刚刚转入低鸣,坐在长椅上七零八落的人就不由自主地聚集在一起,渐渐地形成黑压压的一片悉心倾听和惊异赞叹的人群……他们仿佛觉得,如果单独一个人听,简直无法承受这气势……好像要用一颗心听,恰似一群聚集在教堂里的虔诚教徒,要从这气势磅礴的混声合唱中获得信心”。

一方面是艺术作品本身所包含的宏大效果,另一方面则是接受者对这种效果的认可和强化。戏剧如此,其他艺术也相仿。

艺术在走向未来的过程中会越来越远离宗教的面目,然而集体的、仪式性的心理体验却永远具有升扬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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