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97页(649字)

格式塔心理学家运用“简约律”对视知觉和艺术现象的一种解说。

简约律又称节俭原则。中世纪天主教经院哲学家奥肯提出一条科研原则,即在哲学和科学中不能作多余的和复杂的解释。对一个问题,如果能在低一级层次上作简单的解释,绝不要在高一级层次上作复杂的解释。如果两个科学理论有同样的说服力,应该接受那一更简单的理论。由于奥肯毫不留情地用它检查科学理论,所以节俭原则又称为“奥肯剃刀”。格式塔心理学家便是这种节俭原则的实践者,他们不仅发现了头脑会寻求一个简单的形态,而且还要求有一个“最好的”或“最确切”的形式。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对艺术的“简化原则”作了研究。他认为:“简化”在艺术领域里往往具有某种与“简单”相对立的另一种意思,它往往被看作是艺术品的一个极重要的特征。

当某件艺术品被誉为具有简化性时,人们总是指这件作品把丰富的意义和多样化的形式组织在一个统一结构中。

在这个结构中,所有细节不仅各得其所,而且各有分工。有如贝德特把艺术简化解释为“在洞察本质的基础上所掌握的最聪明的组织手段。”阿恩海姆还认为,在艺术领域内的节省律,要求艺术家所使用的东西不能超出达到一个特定目的所应该需要的东西,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的节省律,才能创造出审美的效果。

当艺术形象的结构特征的数目减少到最少时,所产生的往往是一些简单的规则的和对称的式样。一切知觉都趋向于最简化的式样。他主张,建立在知觉简化原则基础上的艺术只能传达出同样具有知觉简化原则的观赏者能感知的主题意义。

上一篇:陌生化 下一篇:包孕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