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妙能三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65页(931字)

唐代张怀瓘提出的书画品评术语。

语见其《书断》序:“书有十体源流,学有三品优劣,今叙其源流之异,着十赞一论;较其优劣之差,为神、妙、能三品”。所谓“神”,即指“风神”、“神彩”,它指出自天性、源于心灵而能曲尽天工之妙的艺术境界。《书断·神品》中说史籀“妙迹虽绝于世,考其遗法,肃若神明”;张芝“精熟神妙,冠绝古今”;蔡邕“妙有绝伦,动合神功”;王献之“雄武神纵,灵姿秀出”。

“神明”、“神妙”、“神功”、“神纵”等虽字义有别,却都揭示了“神品”一类作品启自于创作者天赋,根植于主体精神气质的特征。

所谓“不由灵台,必乏神气”(《文字论》),正是这种内在因素,能使审美主体“心契”自然,师法造化,达到艺术创造与造化同功的自由境界。故“神”就是通过艺术作品表现作者的心灵情感、传达作者的精神风貌,用“冥合天矩”的艺术形式显现出人的生命律动和精神世界。

所谓“妙”,指书画艺术的审美意象能于有限的物象中包蕴无限的情思。与“神”不同,“妙”主要不是源自天赋,而是出于人功,“其于得妙,须在功深”(《论用笔十法》)。

但“妙”之品格又在于能超越技巧束缚、褪尽人功痕迹而妙契自然。

《书断·妙品》中说嵇康“妙于草制,观其体势,得之自然,意不在乎笔墨”;锺会“美兼行草,尤工隶书,遂逸致飘然,有凌云之志”;张弘“其飞白妙绝当时,飘若云游,激如惊电,飞仙舞鹤之态有类焉”。均不难看出,“妙品”一类作品是由人功精熟臻于得心应手、出神入化的境界,它不拘泥于模写情貌,更能引发人的想象和情感。所谓“能”,即指精于运笔技巧,合乎物象规矩的生动艺术形象。

“千种风流曰能,万般滋味曰妙”(窦《〈述书赋〉语例字格》),“妙”是一种超出形象的滋味,“能”则是艺术形象本身的妍美。《书断·能品》中说卫觊“笔迹精绝”;谢朓“草殊流美,薄暮川上,馀霞照人,春晚林中,飞花满目”。

由此可知“能品”一类作品,长于写貌,得其形似,能把握对象的情状。

标举神、妙、能三品评书论画,突破了钟嵘品》、庾肩吾《书品》中列上、中、下三品的分类模式,在书画美学史上具有开创之功。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朱景玄的《唐朝名画录》、朱长文的《续书断》等都以神、妙、能三品论书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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