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56页(519字)

美国美学家苏珊·朗格用来解说艺术问题的一个重要概念。

朗格认为人的感觉能力的基本形式也就是生命的形式。她在《艺术问题》里写道:“如果要想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一个艺术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以情感的形式展示出来;也就是说,它就必须使自己作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朗格将生命的逻辑形式的基本特征归纳为有机统一性、运动性、节奏性和生长性,它们体现于任何一个优秀的艺术品之中。①有机统一性是说生命体的每一部分都是极为紧密地联系着,互相依赖,共存于整体之中。一件艺术品就是一个整体,艺术的内在结构呈现出一种有机形成,各构成因素有其契合的特点与个性。②运动性是生命形式的第二个特征,运动停止就意味生命的消失。

艺术品都包含着运动性的形式结构。③节奏性更是生命形式的重要特征。艺术全都有其节奏模式。

④生命形式还表现出生长性特征。生命体都有着自己生长、发展和消亡的规律。相应的艺术也存在着生长性特征。

“因此,艺术品也就是情感的形式或是能够将内在情感系统地呈现出来以供我们认识的形式。”朗格将艺术可以充当情感符号的原因作了较完整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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