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痛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27页(554字)

作家王蒙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文学家与生俱来的、与生命同在的人类本体意义上的一种痛苦。

王蒙认为,文学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而且也是一种生命现象。文学像生命本身一样,具有着孕育、出生、饥渴、消受、蓄积、活力、生长、发挥、兴奋、抑制、欢欣、痛苦、衰老、死亡的种种因子、种种特性、种种体验。这当中最核心的、占一种支配地位的是一种可以称之为“积极的痛苦”的东西。这种痛苦不是由社会原因或个人思想不开展所造成,而是指与生俱来的一种积极的痛苦。

生是痛苦的,死也是痛苦的,饥饿是痛苦的,爱情也常常是痛苦的,觉得自己还幼小、还不如别人是痛苦的,觉得自己付出了许多的时间许多的生命许多的代价终于成熟起来终于有所作为也是一种难言的痛苦。希冀的、要求的、做不到达不到得不到是痛苦的,做到了达到了得到了又会立刻为已逝的时光与下一个目标而痛苦。

能量与愿望的积蓄是痛苦的,些许的发挥发泄与满足也绝不可能使生命真正地与长期地平静下来。这种痛苦是生命的内在的以及与外界对象的矛盾冲突的表现。它不是消极的。在文学作品中,这种积极的痛苦得到表现、激发、共鸣、理解、疏导、安慰,得到仅仅从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全部得到的满足。

所以人们永远需要文艺作品,积极的痛苦与人的生命同在,与文学艺术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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