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91页(476字)

中国古代文艺心理学术语。

指审美情感与意象自然发生的心理现象。以“感兴”论,见于唐代王昌龄的《诗格》和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

“感”的基本含义一为对外物的直接感知,二为心有所动。《说文解字》:“感,动人心也。”两层意思合起来即为“感动”,表示由感觉信息引起直接的心理反应。关于“兴”的本义,有学者认为“兴”极可能是原始人合群举物时所发出的声音,带着神采飞逸的气氛共同举起一件物体而旋转。

因此,“兴”的第一层含义是直承“感”而来的主体的发抒行为或发抒方式,以及这种发抒行为带来的精神悦乐。所谓“兴,起也”,“举也”、“动也“、“悦也”,都是以上的意思。当人“感于物”动于中而又形于体时,人也就把他的“感动”行为化了。这时,行为本身又成为新的“感动”的触媒,成为自我体验的对象。于是产生了“兴”的第二层含义:主体的自我体验,即所谓“感发志意”。此外,“感兴”还指感性意象的直接发生,是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升腾洋溢,是人的感性的充实和完满,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和解放。

“感兴”一词包括了审美心理的多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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