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人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27页(448字)

一种具有创造意识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格类型。

人在塑造自我的过程中有一种主动性的、建设性的力量,人并非完全受先天遗传以及社会环境的支配,他有参与并选择自己命运的自由,在可供选择的生活范围内决定选取适合于自己的生存方式。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阿德勒认为,任何个体都具有某些生物遗传和一系列的过去经验,但是,正是创造性的自我”对这些变量的作用和解释,从而决定了自身的人格。

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德总结了创造性人格的六个主要特征:①对问题的感受性;②思维的流畅性;③思维的灵活性;④独创性;⑤重组能力;⑥概念结构的复杂性。

其中流畅性、灵活性和独创性为创造性人格的主要特性。创造性人格可以发生在任何一种类型的人身上,然而对于从事创造性活动的文学艺术家,在创作对象上传达自身的情感感受,显示自己的风格、气度以及表现人与世界所建立起的生动自然的关系,尤其需要具备创造性的人格特征,创造性是任何一位艺术家所面临的根本性的问题。个人创造性的发挥及运用对于文学艺术活动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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