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型人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23页(387字)

按机能类型派分类法所划分的人格类型之一。

这种划分法以情绪、意志、理智何者占优势来确定人格类型。属于情绪型人格的人,情绪体验深刻,举止受情绪左右。

艺术家由于受他自身独特的感知世界的方式以及深刻的创造潜力的影响,在行为和思想的变化上更容易与情绪勃发、心境体验的程度相关。他们致力于感性与直觉、理性与非理性、意识与潜意识的适意分裂的创造过程同时又对所创作的对象进行理性的控制与调节、整合与完善,专注于表现人类个体以及与世界所建立起来的真实的对话关系,因而艺术家对理性主义的逻辑对应、抽象的分析以及纯粹智力范畴的兴趣、关注程度相应地减少一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艺术家滥用激情,相反,无论采取哪一种态度和创作方法,他们在创造过程中都显示着内在的潜制约功能,使情绪体验的深刻性在意义传达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的过程中得到恰当、充分、深刻的展现。

上一篇:理智型人格 下一篇:人格变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