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15页(582字)

指心理学科以某种理论为基础对人的个性分类,用以描述人的总体面貌与人格特征的不同种类。

例如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内经》就依据阴阳五行说,将人的个性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类型;又分为太阳、少阳、太阴、少阴、阴阳和平等五类。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提出四体液说,将人的个性心理分为多血质、胆汁质、粘液质、抑郁质四种气质类型。

近现代较有影响的个性类型说有:生物学的类型论,血型论和激素论,文化、社会学的类型论,高级神经活动类型说,心理学的类型论等多种。例如生物学的类型论代表人物是德国精神病医生克瑞奇米尔,他根据人体体质生物学观点将人分为瘦长型、肥胖型和筋骨型三类。

瘦长型对应于分裂气质,具有不善交际、孤僻、神经质、多思虑等行为倾向;肥胖型对应于躁狂气质,行为倾向为善交际、活泼、热情;筋骨型对应于粘着气质,行为倾向为固执、严格、理解迟钝、好冲动。再如高级神经活动类型说由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提出,他根据大脑皮质神经过程的特性及其结合的不同,根据神经过程的三种基本特性即强度、灵活性和均衡性等的结合情况,将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分为四种:活泼型、安静型、不可抑制型和弱型。他又由第一、第二两种信号系统的不平衡将个体分为艺术型、理智型和中间型三种。以上各种个性类型说从不同角度启示艺术家注重个体心理的特殊性,成为文艺心理学的必要内容。

上一篇:泛个性 下一篇:私人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