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77页(581字)

先天的本性。

无论在中国古代还是西方现代心理学中,天性都有互相联系着的两层涵义。一层是由生长而来的先天资禀,即人的自然本性,另一层是出生以后,由学习和后天影响而来的获得性本能,即习性。事实上,先天因素只是天性的基础,后天因素在天性中占有很大的成分,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克思说:“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一个人的天性,总带有历史的、民族的、社会的、个性的内涵,是体现在主体各个方面、具有强烈个性色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累积物。不同的艺术家具有迥异的创作个性。在文艺心理学中,天性这一概念被用来指称创作主体的内在特性,由于这种内在特性的存在,艺术作品由创作主体的脱颖而出才成为可能。马克思就曾使用“天性”一词来解释文学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他说:“弥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

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的表现。”在这里,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天性就是指作家艺术家在进行创造时所必须具有的独特心理结构和心理状态。所有的外在生活事件、政治观点、思想体系、技巧手法都必须融入创作主体审美的心胸和头脑中,成为他有机天性中的一部分,成功的创作才是可能的。艺术创造,在本质上表现为一种作家艺术家天性的自然流露和自由展开,一种自然喷涌的、不为作家主观随意性所左右的定势和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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