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审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61页(695字)

德国哲学家、悲观主义哲学的代表叔本华提出的一种审美心理理论。

叔本华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志,这是一种自在之物,它的直接客体化是理念,它的间接客体化是表象,而客观世界只不过是依主体而存在的表象而已。根据这种哲学观点,叔本华认为意志是不能成为认识对象的,因为一切主体的理性认识都受制于主客体的关系,明显带有主体的目的性和功利性,是受意志支配并为意志服务的,因此,这种理性认识不可能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把握。由此,他提出“只有直接或间接以直观为依据才有绝对的真理”。在这里,叔本华提出的直观认识就是一种非理性的直觉,他认为只有这种直觉才能使认识主体从为意志服务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使认识主体变为纯粹主体,从而达到对世界本质的认识。

叔本华的这种哲学思想直接引出他的审美观即观审说。他认为美存在于意志的客体化即理念之中,而对理念的认识只有靠非理性的观审才能把握,也就是说美要靠直觉来感受,他说这种观审是在人的认识“挣脱了它为意志服务时突然发生的”,此时人们忘掉了他的个体,忘掉了他的意志,达到了一种主客体同一的境界,“主体自失于对象之中了”。叔本华认为只有在这种观审之中,或者说只有在某种对艺术的审美中,人才能认识超越于个别事物的某种永恒的形式,或曰理念,才能达到对美的感受。同时,又由于在观审中审美主体摆脱了一切个体性和被意志控制所产生的痛苦,因而才能感到真正的轻松、宁静和毫无约束的愉悦。从这里可看出,叔本华的观审说主要包含超功利性和直觉性两方面的内容。

其中,他的审美直观论对20世纪整个西方文艺理论和美学理论从理性走向非理性的倾向发生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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