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象征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56页(740字)

中国当代美学家高尔泰在其《美是自由的象征》一文中提出的关于美的本质的界说。

作为中国当代美学界“主观论”思想的代表,高尔泰注重以主体的审美活动为中心,强调“美是一种心理感受”,突出精神主体的创造和超越现实的能力。“美是自由的象征”说,是其“主观论”美学思想的核心命题。高尔泰认为,因为“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而“人的本质是自由”,所以“美是自由的象征”。

那么,什么是“自由”呢?他指出,“自由”是指人的本性超越了自然的必然性,超越了生物的本能的一种社会意识。因此,“自由”是人类历史的起点。正因为人是自由的生物,所以人“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但是,人在其历史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外在的物质力量与内在的本能力量所支配的“异化”状态,因此,自由与异化构成了一对矛盾。

高尔泰进一步指出,“自由”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是一个“主体性的东西”。因而,在历史上每个不自由的个人能够以其独特的、不可重复的方式参与历史的创造,并在这创造中实现他的自由;而审美活动则无疑是充分自由的创造活动。在审美领域里,一切都呈现为“经验的事实”,即在主观意识中存在的事实。所以,所谓“自由”是审美主体体验到的内在的自由;而“自由的象征”,则指这种内在自由所找到的外在的“同态对应物”。

因此,在高尔泰看来,无论美与丑、崇高或滑稽、悲剧或喜剧以及雄伟、渺小、秀丽、诙谐等都只是主体心理结构的同态对应物,是构成美的条件,是各种不同形式的自由的象征符号而已。正因为人只有在审美创造中才能获得充分的内在自由,所以,美作为自由的象征,其实质就是指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对人的异化状态的否定与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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