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2页(528字)

指作家艺术家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去接受外部世界的刺激,从而产生属于艺术家自己的艺术感觉的过程。

感受,是创作主体对客观外物的直接感知效果,是主体首先被激起的心理反应。其心理内涵主要是审美感官对于对象的感知,但又不仅仅是五官感觉的感知,随之而来的还有主体相应的体验。

也就是说,感受不仅仅是一种生理反应,而且更是一种心理反应。感受是创作主体对于对象的被动的接受,但同时也包含着主体情感的积极参与,带有主体的个性色彩,它是被主体的情怀熏染过的东西。总之,感受是感知与体验、生理与心理、受动与主动的融汇统一,是主体用全身心拥抱对象而带来的心理反应。感受对于艺术创作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阿·托尔斯泰说:“我是通过感受、愿望和意志的冲动来思维的。”丹纳在《艺术哲学》中也说:“艺术家在事物面前必须有独特的感觉,……他靠这个能力深入事物的内心,显得比别人敏锐。”作家艺术家在感受生活时由于主观情感的积极参与,所以获得的感觉常常发生变异,而这种变异了的感觉常常正是艺术所要表现的对象。艺术感受不同于生活感受,它带有主观性、情绪性、独创性。没有这种独特的艺术感受也就不会有艺术创作,所以作家艺术家要特别注意培养自己的艺术感受能力。

上一篇:情感 下一篇:情感维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