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形象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页(534字)

法国当代美学家莫里斯·贝姆尔提出的概念。

它是一种可以直觉的形象,但它不是对于客观物象的模仿和再现,而是带有浓厚心理学意味的、蕴涵着丰富心理内容的形象,它是存在于人的感觉和体验中的那种形象。贝姆尔之所以要提出“心理形象”这一概念,是因为他认为人类的精神现象本身是极为微妙复杂的,它无法用逻辑、概念去表达,而只能用某种带有原始生命体验的生动性、完整性的形象去直接显示,这就是“心理形象”。他在《精神的形象再现和对不可表达之物的表达》一文中说:“精神的深层的实在,精神的内在的隐秘系统,精神的原始的和自发的活动,精神的真正的确切的属性,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运用发音清晰的语言作为手段,我们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表达出那种开始时似乎是不可表达的事物呢?这是一个既无法回避又无法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建议“用形象的方法表达精神生活”。但这里的“形象”已不是一般的形象,而是存在于精神之中的形象,是一种“心理的形象”。

他把“心理形象”的价值和意义看得很高,他认为心理形象构成了学、文学和美学中的一个头等重要的问题,同时它也是心理学和哲学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个问题……在心理形象的奇妙的王国里,哲学家们与诗人们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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