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驱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页(684字)

也叫“内驱力”。

指由内部或外部刺激而唤起的能引向某种目标的有机体的内部状态。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内驱力逐渐减弱以至消除,同时引向目标的行为不断加强。以食物为例,饥饿是一种内驱力,它引起求食行为,而摄取食物使内驱力减弱。美国心理学家赫尔认为内驱力有两种,即原始内驱力和继起内驱力。

原始内驱力同生理需要相伴随,和有机体的生存有直接关系;继起内驱力则是一种习得的内驱力,它是基于原始内驱力发展起来的。在心理学中,内驱力是指驱使人采取某种行为的内部心理动力,又叫驱力。它和张力一样都是一种假说,是以人的行为推测而得的,它的存在并不能被直接观察到。从激发人的行为的作用来说,内驱力就是动机。人的思想和意识总是被一种追求满足的愿望所驱策,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行为。在一般心理学着作中,往往以内驱力表示某些生理性的或是自发性的动机,如饥渴、性等。

而以动机去表示经过学习而产生的欲望,如名利、成就等。文艺创作,作为人的一种行为,也同样需要某种心理动力——内驱力去启发、推动,它有生理的成分,但更多的则是基于精神上的追求。

有人认为作家、艺术家的痛苦是文艺创作中最重要的内驱力之一,但这种痛苦主要不是指作家、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的痛苦,而是指在作家、艺术家进入具体的创作过程之前对人生,对社会各种痛苦的体验以及表达的欲望。这种欲望和激情,推动着创作主体从审美直觉向生活底蕴深入开掘。作家、艺术家所要传达的和希望引起读者共鸣的也正是这种痛苦的体验。

在这种痛苦尚未外化为艺术作品的时候,它就仅仅构成了别人所不能知晓的心理动力,即文艺创作的内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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