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的美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35页(649字)

音乐美学着作。全名为《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作者是奥地利音乐家汉斯立克。1854年初版。有杨业治中译本,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年内部第一版,1980年增订第二版。19世纪,“情感论”的音乐美学在欧洲音乐界占据着重要的主导地位。汉斯立克是“形式论”音乐美学的主要倡导者,主张“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该书认为,一个现象要成为审美原理的基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第一,必然性;第二,特殊性;第三,稳定性。“音乐对情感的影响既不是必然的,也不是音乐所特有的,更不是稳定不变的”。因此,音乐与情感的关系不能成为音乐美学的理论基础。情感既不能称作音乐的内容,也不能称作形式,而是实际上产生的效果。在他看来,“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因此,“我们把音乐的美基本上放在形式中”。该书还认为:音乐之所以能“变成”人的情感,是因为音乐的物质材料乐音具有一种强烈刺激人的神经系统的“原始的素质”,这种刺激现象是一种生理的或病理的现象,而不是一种精神现象。生理学家可以解释音乐怎样刺激我们的听觉神经,怎样由神经向大脑传递,但是,“对我们说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释:即乐音感觉通过什么样的神经作用变成情感,变成内心情调”。该书认为,生理-心理学目前无法解释而且恐怕永远也无法解释这个问题,因此,“把音乐美学的原则建筑在情感效果的基础上的理论家们,是没有科学前途的,因为他们无法知道这个关系的本质,因此至多做出一些猜测或幻想一些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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