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28页(510字)

【生卒】:1707—1788

法国文学家。他的文艺理论着作有《论风格》和《写作艺术》,前者是他在法兰西学院入院仪式上的演讲;后者是一篇短文,可看作前者的补充。布封认为文章风格是“作者放在他的思想里的层次和调度”,即作者思想排列的形式所形成的,是作者本人的印记和标志,风格表现在文章的笔法和格调上。他认为文章的笔法主要由作家的思想层次和气势所决定,他要求作家应具有天才的力量,高度精确的辨别力,长期写作积累的经验,并指出揣摩题目,不厌其烦是作者充实、扩张、提高思想的唯一方法。这里的揣摩题目实质上是深入思考,苦思冥想。通过思索,掌握全部题材的关系,把思想构成一个联贯的整体。他说,文章的格调是由内容的本质和思想的程度来决定的,他认为文章是否美而传世,在于其是否表现了真理。他反对在文章中使用警语,反对纤巧的文风和用铺张的方式来表达普通的事物,认为风格是应该刻画思想的,不能“涂抹空言”。布封认为“壮丽之美只有在伟大的题材里才能有”,只要题材是描绘人与自然这一伟大的对象,那么的笔调就应该是壮丽的。布封对文章风格和文学创作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提出了着名的“风格即人”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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