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61页(630字)

【生卒】:1568—1610

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号石公。湖广公安(今属湖北)人。与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时号“三袁”,世称“公安派”。有《袁中郎集》。他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这样“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叙小修》)。“独抒性灵”要求作品以抒发作者独特的性情为主,强调创作要有独创精神,要敢于独抒己见,“见从己出,不曾依傍半个古人”(《与张幼于》)。袁宏道认为,“性灵”是由“无心”或“童子之心”得来的,能带来文章的“趣”和“韵”。他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又论及“机境偶触,文忽生焉”的灵感现象。在《行素园存稿引》中,他详细描述了文学创作的酝酿过程,强调深刻的思想见识在灵感中的作用,认为,“机境偶触”、灵感忽至时,作者既不着意于辞,也不着意于理,亦绝无为文之意,只是有一种强烈的感受需要抒发,如“涨水之思决”。这时写出来的文,飞如“风高响作,月动影随”,纯属自然。在《叙小修诗》中,他也讲:“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魂。”在情与境的关系上,袁宏道提倡“情与境合”,指出诗文创作必须达到情与境的融合。他评述其弟袁中道:“愁极则吟,故尝以贫病无聊之苦,发之于诗,每每若哭若骂,不胜其哀生失路之感。”又说,“情随境变,字逐情生”。强调因实际境遇而产生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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