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榛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59页(561字)

【生卒】:1495—1575

明代文论家。字茂秦,自号四溟山人,又号脱屣山人。山东临清人。明中叶文坛上的“后七子”之一。着有《四溟集》二十四卷,末四卷为《家直说》,清人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收录该书,名为《四溟诗话》。谢榛主张作家创造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并把作家独特风格的形成与“养气说”联系起来,认为盛唐诸家之所以各有气派,各有家数,在于“诗人养气,各有主也”,即诗人内在的气质、精神个性不同,诗歌的艺术风格就不同。关于创作规律,他提出“妙悟有因”,并可以“因人之悟以开己之悟”。与严羽的“顿悟”说不同,谢榛主张“渐悟”,在他看来,对艺术规律的“妙悟”是一个长期、反复的艺术实践过程。“苦思”是“妙悟”的前提和条件。反过来,作品的反复推敲与修改又必须在“妙悟”所得的艺术规律指导下进行,“新诗改罢自长吟,此少陵苦思处,使不深入溟渤,焉得骊颔之珠哉?”在情与景的关系上,谢榛提出“景媒情胚”之说,景是媒,是作家抒发情感的媒介,而情则是诗歌的胚胎、灵魂。情与景必须浑然交融,缺一不可,“作诗本乎情景,孤不自成,两不相背”。情尤其重要,对同一景物,不同的作者去观察,就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所谓“观则同于外,感则异于内”。谢榛主张情与景的描写要适度,“景多则堆砌,情多则暗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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