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谬误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28页(661字)

又作“意向迷误”或“意图迷误”。由19世纪末期意大利的桑克蒂斯提出,再被20世纪中期美国的维姆萨特、比尔兹利用为专门的艺术批评术语。“意图谬误”成为反对根据作家创作意图来解释和评价文学作品,确立以本文为文学批评的本体世界的原则。他们认为,本文一旦被创作出来,就成为独立自主的存在,与作家的个人经验、创作意图无关了。如果试图以后者为依据来观察和研究前者,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他们这样阐释自己的观点:①本文是被创造性的智慧写成的,而不是靠意图写成的,亦即“句来自大脑,而不是来自帽子”。②如果作品很好地体现了作者的意图,那么,作品显示的只是他原先试图做什么而已;如果作品没有体现出创作前的意图,那么,批评家是否还要到作品之外的地方去寻找没有得到有效反映的意图呢?如果真的这样做,那么,“离开了作品的探讨”是否还属于艺术研究呢?③作品是一个独立存在,其思想和态度是自身显现的,而不能归之于作者。④注解固然是作者意图的外在标志,但不是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强把它们放入,就会割裂作品;如果用它来理解作品,就会出现另一个中心,造成松散,进而影响对作品独立意义和独特价值的准确把握。总之,文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作品本体,其全部意义和价值也在于此。那些试图把文学批评的重点引向作家的理论,走向了创作心理和传记资料等外部因素的邪路,就像“请教神谕”一样陷入了意图谬误。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强调本文在艺术批评中的重要意义,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割裂它与作者的一切联系,又是片面的和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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