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效应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95页(850字)

指在艺术接受过程中作品对接受主体心理所发生的影响。文学艺术的价值是通过接受效应而得以实现的。艺术接受主要是一种体验活动,而艺术体验又是以情感变化为核心的,因此,接受效应主要表现为接受主体情感的宣泄与升华。在某种意义上说,艺术作品是情感的形式化;一系列文本符号无不物化着丰富的情感内容。对于创作主体而言,文本符号是创作活动的结束,是情感的宣泄与升华的产物;而对于接受主体来说,文本符号则是情感的刺激物,是主体情感得以宣泄与升华的渠道。所谓“情感宣泄”是相对情感压抑而言的。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常常会产生情感压抑,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情感压抑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心理失衡和生理变异,严重时就会出现心理变态、精神分裂、生理疾病。因此,宣泄被压抑的情感乃是人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所必需的。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经常通过各种方式来宣泄情感,如高声叫喊、摔东西等等。但对于比较复杂的高层次情感来说,通常的方式则无法使之得到宣泄。艺术接受正是宣泄这类情感的有效方式。例如在阅读叙事作品时,人们将自身投射于人物身上,与其共同经历喜怒哀乐的体验,这就不知不觉地使自身被压抑的情感能量释放出来。基于这一原因,接受过程的结束往往使接受主体产生一种轻松平静之感。前苏联早期心理学家维戈茨基曾对此有过很好的论述。情感升华是指文本所负载的审美趣味、价值观念使接受主体的情感品位有所提高或扬升,即使之获得一种真善美的体验,从而使自身积累的自然情感被提升为一种审美情感。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净化”作用即指此而言。狄德罗说即使一个坏人,当他从剧场里走出时,也不那么倾向作恶,也指此而言。艺术的审美教育功能主要表现于情感的升华作用。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接受效应可表现在接受主体的整个精神领域之中。通过真正的艺术品的接受活动,人们在自我意识的深度在对精神人格的重新熔铸、以及在人性的丰富完美上都能有所收获。因此,艺术接受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自我实现的人所必不可少的精神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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