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效应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00页(443字)

在通常情况下,那些属于已有经验和内在需求的外来信息更容易为主体所接受;外来刺激越是含混、越是无结构,这种刺激的各种非内在因素也就越可能起作用,主体对这种刺激的经验把握也越不确定,甚至导向无组织状态。只有在某种期待或需要得以顺利实现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一种强化趋势,其中强化的因素又往往是一些愉快的情绪体验。审美经验要成为无碍自如的心理过程,就要契合上述这种规律。事实上我们对心理效应律的依赖是在艺术接受中保持主动性、参与性和预见性的基本条件。一旦外来的刺激完全越出我们已有的经验和心理需求的“框架”,那么我们既不可能在证明、强化中获得愉悦的情绪体验,也不可能把当下经历的不悦感直接转化成一种为新的接受反应提供具有参照意义的心理能量。当然,对于艺术接受而言,完全顺应心理效应律不仅是不可取的也没有必要,因为一味的就范无形之中也可能圈定一种惰性,使艺术活动囿于原状而不求新进。如何把握依从和超越心理效应律的“度”无疑是一种对艺术智慧的考验。

上一篇:库里肖夫效应 下一篇:皮格马里翁效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