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的诗性状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72页(760字)

指在艺术接受的高峰体验阶段把以外的艺术门类的作品整体地感悟为诗的一种心理现象。并非一切艺术都有诗的意味,但是作为杰作尤其是那些传世的优秀作品,不同艺术都有可能内在于趋向和提升到一种诗的境界,也就是一种普遍的、深刻的和隽永的意味,令人百感交集而又久久不能忘怀。美学家门罗曾经提及,对于那些浪漫主义的理论家来说,“所有艺术都是触类旁通的,因为所有艺术都表现了相同的人类本性和支持这一本性的伟大的宇宙精神。它们之间的差别并不是主要的。”(《走向科学的美学》,门罗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年版)易言之,不同艺术在最后能够趋同甚至统一起来,主要就因为它们拥有最根本的宇宙精神,即诗的意味的最高体现。不仅是表现类的诸种艺术有可能具有深蕴其里的诗性,即使是再现类的艺术也是如此。德拉克罗瓦在其《日记》中写下了“艺术就是诗”的结论。鲁宾斯坦把萧邦誉为“钢琴的行吟诗人”,而司各特则更有意味地指出:“成功的小说家都多少得是个诗人,哪怕他一行诗都没有写过……他考察、体现人类性格和人类激情以及自然面貌的准确能力也是一样重要的;有才能把他所敏锐感觉到的描写好,再加上上述的要求,这就差不多够得上诗人的全部性格了。”(《多比亚斯·斯摩莱特评传》,《欧美古典作家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伟大艺术家对诗意的孜孜追求为愈久弥鲜的艺术接受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没有疑义,并不是所有接受者都容易进入诗意地把握不同艺术作品的水平。莎士比亚的戏剧、曹雪芹的《红楼梦》、大卫的历史画、舞剧《牧神的午后》以至亚当斯的黑白摄影等之所以能令人反复观照而又乐此不倦,一方面和艺术本身的深邃意境有关,另一方面则有赖于接受者的诗意把握。这种把握理应是长期用心的接受经验的逻辑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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