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的音乐状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73页(846字)

指接受者面对音乐以外的艺术门类时所生发的趋近音乐体验的心理现象。对音乐性的普遍推崇的原因在于音乐的表现力几乎是任何别的艺术所难以企及,它的时间性(或运动性)无疑是把情感的表达推向了极致的境地。黑格尔在《美学》中曾经确认:“通过音乐来打动的就是最深刻的主体内心生活;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美学》第三卷上册,黑格尔着,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如果比较一下,我们就能发现,音乐的接受效果究竟有怎样的独特优势。譬如,我们可以使自己沉浸到一座塑像或一幅画的对象、情境和性格中去,欣赏它们并且完全被它们所感动以至于忘我的程度;但是这类作品还是本身存在的对象,而我们逃脱不了与它们的观照关系。相反,音乐中的主要差别或者对峙是不存在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音乐的内容是在本身上就是主体性的,表现也不是把这主体的内容变成一种在空间中持久存在的客观事物,而是通过它的不固定的自由动荡,显示出这种传达本身并不能独立持久存在,而只能寄托在主体的内心生活上,而且也只能为主体的内心生活而存在。”(同上书)黑格尔的体会和结论是相当精到的,但是黑格尔又似乎把音乐的特性只归于音乐。其实,音乐以外的艺术对音乐性的追求也同样是无所不在的,并且也在此基础上把接受者带到一种更自由无羁的体验空间。早在19世纪,着名的英国批评家佩特就认定了一切艺术都追求音乐的状态,而画家高更也深有体会地说过:“低级品的画的产生是由于要求把一切再现出来,因而整体陷入细节描写,沉闷是他的结果。但从简单的色彩、光和影的分布里产生的印象却奏出画面的音乐。在观赏者尚未知道画中所表达的事物之先,就立刻被它的色彩的魔术性乐奏所抓住了。这是绘画对于其他艺术的真正的优越性,因为这种感动触到心灵的最深部分。”(《宗白华美学文学译文选》,宗白华着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同样道理,在别的艺术中对物质材料的扬弃或超越都有可能造出一种自由表现的音乐性氛围,从而使接受者味之无极,感触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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