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依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46页(509字)

寻求精神最终依托的心理状态。皈依本是一个佛教名词,一作“归依”,指信仰佛教者的入教仪式,也就是所谓的“皈依佛门”。“皈依”即归顺依附的意思。佛教所谓的“三皈依”,就是对佛、法、僧三宝表示归顺依附。《俱舍论》第十四对“皈依”作了这样的解说:“如是归依,以何为义?救济为义。由彼为依,能永解脱一切苦故。”所谓“皈依”,其本意乃是指归顺佛、法、僧三宝,并依附于它,以之为自己精神存在的最终依托,从而得到救济、拯救,永远脱离苦海。从根本上说,“皈依”的要义在于救济,在于对精神、灵魂的拯救上。因此,从引申的意义上讲,只要人从内心深处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一切宗教的、形而上学的或先验的根源,并自觉归顺于它,作为自己精神的最终依托,都可称之为“皈依”。皈依的对象可以是具体的人、事物或活动,也可以是某种精神性的存在或理念。在皈依中,人结束了他生命的流浪,为无限超越的精神找到了一个最后的家园、最终的归处,从而彻底从虚无感、荒诞感、漂泊感中解脱出来,确知了自己与世界的切实关系和相互意义,心灵弥漫着祥和与安宁;从此不再恐惧、焦虑、孤独、绝望、忧郁、烦恼,生命变得格外充实,这就是皈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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