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体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35页(823字)

指人在审美活动高潮中感受到的极度兴奋愉悦的心理状态。由美国心理学家斯洛在《存在心理学探索》中提出。比如爱的体验(也就是父母的体验),神秘的或海洋般的或自然的体验,审美创造的时刻,智力的顿悟,情欲高潮的体验,运动完成的某种状态,等等,都是高峰体验。它可以有效地理解为利维的完满动作,格式塔心理学的闭合,或者赖希的完全兴奋型,或者完全的释放、发泄、极点、高潮、尽善尽美、倾尽、完成等等。在高峰体验时刻,表达和交流通常倾向于成为一般的、神秘的和狂喜的,似乎这是表现存在状态的一种自然而然的语言;处于高峰体验状态的是真正的人,他可以变得更像诗人、艺术家或“先知”。它能产生两种反应:一是激动和高度紧张(发狂、奔跑、高喊);一是放松、平和、从容、宁静感。例如美感体验、创造狂热、美妙的性体验之后,或者继续高度激动,不能入睡,不想去睡,甚至没有食欲等等;或者完全放松,深深睡眠等等。在人生的某一层次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时,便可产生高峰体验;从绝对的意义上说,就是自我证实的内在奖赏和内在乐趣。因此,高峰体验有着较多的绝对性和较少的相对性。不同类型的高峰体验会有不同的观察世界的结论。在关于神秘体验、宗教体验、哲理体验等高峰体验中,整个世界被看作是统一体,像一个有生命的丰富多彩的实体那样。而在另一些,如恋爱体验、美感体验的高峰体验中,世界中一个很小的部分这时却被感知为似乎就是整个世界。在高峰体验时刻的知觉强烈地倾向于独特和非类化。它能够产生种种后效:它能够或多或少持久地转变一个人对于世界或对于世界某些方面和部分的看法;它能够解放一个人的创造力、自发性、表现性和特质,它可以在健康的方向上,转变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看法……所以,审美体验、创造性体验、恋爱体验、神秘体验、顿悟体验以及其他高峰体验,被艺术家,有创造力的教师、宗教和哲学理论家、亲爱的丈夫、母亲和医生以及其他人认为是当然的,并且普遍地期待它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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