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中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16页(520字)

心理美学术语。指的是将个性作为阐明任何心理现象、解决心理学一切问题的中心的观点。人的自我心理包含种种意向和目的。但人作为经验的整体,是在他被吸收参加的相互作用的所有形式中表现自己的属性的。不能仅仅把个性理解为人的所有特点的总和,个性中心偏重于强调个性的内部结构,注重个性的内部的东西,具稳定性、恒常性、连贯性特征的东西,较偏重包括本能、意向、能力、先验等范畴。一般认为,人是一个中心,外界影响则集中于这个中心上,并从这个中心辐射出人同外部世界的关系、相互作用的线路,这个中心,也就是人的“自我”。但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列昂节夫认为,主体所必须参加的种种客观的社会性关系,使主体的多种活动彼此交织,连结成各种枢纽,枢纽间的层次关系,形成了“自我”的神秘的“个性中心”,这个中心不位于个体之中或个体表层,而处于他的生活中。列昂节夫的个性中心,强调了在社会中获得新型属性的个体的“超感性的”属性,即个体在社会关系中获得和表现自己行动的力量。这种理解克服了由单纯生理心理学或科学心理学的个性中心论的偏颇,在遗传论同时,更关注个性的社会形成,从而历史地辩证地研究“我”的问题,丰富了创作主体心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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