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表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94页(400字)

从文艺心理学的角度看,自我表现是文艺创作中一种普遍而又重要的心理现象。它是创作者自身的内在需求、欲望、感觉、思维、情感、记忆、直觉、想象等复杂的心理功能的整合过程,也是一种基于文艺家人格、气质、禀赋之上的完整的、有序的、流动的心理活动过程。自我表现具有沟通、交流的特点,具有使欣赏者也成为艺术创造动因的可能性。自我表现说认为,艺术是创作者心灵的活动,艺术品本质是内心世界的外化,是由激情所支配的精神体现,它表现的是事物的幻象,即事物的纯粹事实,即使以外部世界的某些方面作为艺术的表现对象,也要“使事物的表现符合心灵的愿望”,因而它反对一切对现实世界的单纯反映和摹仿。在艺术创作的心理方式上,自我表现论注重人的直觉、无意识、潜意识,以及情绪的爆发性等因素所起的重要作用。自我表现给创作主体、创作对象以及欣赏者提供了一个容量巨大、自由开放的心理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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