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之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83页(570字)

指创作主体的一种审美心态。语出北宋山水画家郭熙的《林泉高致·山水训》:“看山水亦有体。以林泉之心临之则价高,以骄侈之目临之则价低。”郭熙在画论中力举山水画的娱情作用,他认为只有能“快人意”的佳作,才可使人摆脱“尘嚣缰锁”的羁绊,心灵才能得到山水的慰藉,感官获得来自山水之美的快感。审美主体要达到这种乐山乐水的审美至境,就必须具有“林泉之心”,排斥“骄侈之目”。“林泉之心”与“骄侈之目”,是主体在观察和体验对象(山水)时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和观照方式;因其不同,故其效果价值也会有高低之分。所谓“林泉之心”,从审美主体与山水自然的关系来说,它指审美主体在观察和体验审美客体时,排除世俗杂念、功名利禄的干扰,与自然融为一体,使身心与林泉妙合,获得一种自由宁静、无我无欲的超功利的审美心境,从而发现审美对象的美感意蕴和崇高价值,创作出优秀的山水画作品。在郭熙看来,“林泉之心”是审美主体观照和发现审美对象意蕴和价值的关键,故说“以林泉之心临之则价高”。郭熙还指出,“林泉之心”,不仅制约着画家的审美心态和艺术创造,而且对审美欣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艺术欣赏者只有具备这种“万虑消沉”、杂念俱无的类似“林泉之心”的审美心态,才能对作品进行艺术欣赏和审美观照,才能发现作品中的审美意蕴和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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