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文艺心理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09页(934字)

“格式塔”亦称“完形”,其含义是指知觉经验中的一种组织或结构。20世纪30~40年代,德国心理学家韦特墨、柯勒、考夫卡等人以格式塔心理学为理论基础,创立了格式塔文艺心理学派,到阿恩海姆便形成了完整、系统的格式塔文艺心理学派的理论体系。这一学派重要的论着有考夫卡的《心理的发展原理》(1921)、《格式塔心理学原理》(1935)、《艺术心理学问题》(1940)、阿恩海姆的《艺术与视知觉》(1954)、《视觉思维》(1969)、《走向艺术心理学》(1972)、《建筑形式动力学》(1977)、《艺术心理学新论》(1986)。与精神分析、意识流的文艺心理学思想相比,精神分析与意识流的文艺心理学思想侧重意识内容研究,而格式塔派的文艺心理学则侧重形式研究,即所谓“完形心理学即形式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所讲的形式,不是指客观事物的外形,而是指经过知觉所组成的形式。一般而言,格式塔的文艺心理学有两大特征:一是完整性;二是运动变化性。格式塔本来就叫完形,就是讲完整性。格式塔心理学观察现象经验时,认为现象经验是一个整体,不许将它分析为感觉元素。知觉首先感知整体,尔后才关注构成整体的诸部分,部分是整体的部分,不是部分相加等于整体。决不是四条边之和,一幅油画不仅仅是画布、颜料的总和,一个曲调也不是所有乐音的连续相加的结果。由于人的视觉的整体感,欣赏艺术时便容易将此整体与彼整体联结起来,好像它们是一回事。换句话说,视觉对整体结构的把握,是形成艺术真实的原因之一。形象整体的运动变化性,也称之为动化原则。按阿恩海姆的观点,所谓运动就是指人的视知觉感知的一件事物在空间上发生了位移。即使是一个静止的对象,也会因为视知觉把对象转换到不同方面而使对象成为运动的。阿恩海姆把这称为“不动之动”,他引用T·S·艾略特的一句名言:“一个中国式的花瓶,虽然是静止的,但看上去却似乎在不断地运动着。”因为从视知觉上看,艺术作品传送的是一种审美信息,它本身不是一种客观实在,所以表面上看审美信息、事件是静态的,实际上在人们看来却是非静态的、动态的。无论是一首小,还是篇幅浩繁的小说,在作品中都是固定的,但是,人们读起来,却感到其中有一种运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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