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1页(615字)

同保持相对,指暂时神经联系被抑制或消退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对自己曾经学习过的知识或经历过的事件等不能再认或回忆,或者错误地再认或回忆。关于遗忘产生的原因,其解释主要有“干扰说”、“消退说”和“压抑说”。“干扰说”认为,经识记的内容始终保存头脑,遗忘只是刺激干扰的影响使得提取有关信息发生困难所致。“消退说”认为,对材料的识记会在头脑皮层留下痕迹,遗忘是由于这些痕迹得不到强化而逐渐减弱以至消失所致。“压抑说”则认为,某些经验不能被回忆,是因为回忆它们将体验到痛苦、不安、不快和忧愁,因而被无意识的动机压抑所致;个人对那些有羞耻感、恐惧感、罪恶感的隐私总是设法压抑而造成遗忘。根据遗忘时间的长短,可以把遗忘分为永久性遗忘和暂时性遗忘;根据遗忘的程度,可以把遗忘分为部分遗忘和全部遗忘。遗忘受多种因素制约,防止遗忘的有效手段是,多运用形象记忆和分类组合等方法,加强对识记材料的理解,并经常复习和运用,以强化暂时神经联系。遗忘在创作活动中构思的孕育阶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遗忘会对大量意象材料进行清洗和淘汰,保证构思重新开始时的较高效率;它能消蚀某些冗余意象,帮助作家重新造成印象的空白。有时,作家只有忘掉创作原型的某种特征、故事的某些部分,才能用自己的想象去重新创造出新的特征或情节来。所以,对文艺创作来说,某些经验的遗忘并非绝对的坏事,也可能使文艺创作主体的记忆重新集中于创造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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