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注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8页(386字)

指主体将注意力长时间地集中于某一对象或保持在某种活动中,并随时对偏离注意方向的心理加以调整,使注意稳定持续的心理现象。又称“稳定注意”。在艺术活动中为了实现审美注意的持久,要求主体的各个心理功能的总方向指向注意对象。比如,音乐演出结束的刹那,听众不可能再“听”到乐曲声,但他们并不立即中止注意,继续沉浸在音乐的境界中。这说明听众仍然处在审美注意的状态,各种心理功能仍继续指向审美对象。注意的持久性对于文艺创作和欣赏有重要意义没有持久的注意力,不仅艺术史上的那些鸿篇巨制不能创造出来,即便是有些短小的歌作品,也难以问世。艺术欣赏也是如此,艺术对象本身要求艺术欣赏者在进行欣赏活动时,保持一种持久、稳定的审美注意。注意涣散、心不在焉,人们就不能有效地进行审美欣赏。注意持久性是保证艺术审美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心理品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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