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注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6页(521字)

又称“随意注意”。注意的一种,与无意注意相对。它是在心理活动中,自觉的、为着一定目的而产生的注意。在艺术欣赏和艺术创作中都存在有意注意。作家艺术家在日常生活积累素材时,由于个体生活经验、创作经验、艺术趣味、思想倾向的不同,在对刺激物进行注意时,必然怀着各自不同的特定目的。注意个体的心理活动处于一种自觉的、积极的状态,它指向并集中于特定的刺激物。从注意的生理机制上看,个体对刺激物的反映能够在大脑皮层一定区域内引起一个优势兴奋中心,同时这个兴奋中心的产生不仅取决于刺激物的强度,而且取决于个体整个神经系统的内部状态,其间就有以前刺激物的作用、在以前经验中存在着的已巩固起来的联系、特定目的引起的刺激等因素的制约。可见,在创作准备中,有意注意实际上是由主客观两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注意对象(刺激物)能够引起注意主体的注意;另一方面注意主体自身由于以往生活经验、创作经验的积累以及预定目的的存在,主动对某一事物指向和集中。即刺激物必须能引起作家艺术家的兴趣,使其怀着好奇心去注意它;更重要的是,当作家艺术家从这一刺激物中发现了与创作有关的东西,并使自己的注意为创作服务时,这样的注意才是有意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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