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显微镜光学连接尺寸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光学设计手册修订版》第309页(1411字)

根据国家专业标准(ZBY328-85),其规定如下。本标准适用于物镜像距为150mm,筒长为160mm的显微镜。

表5-11 观察目镜推荐的附加标志的内容

6.1 术语及定义(参考图5-1)

图5-1 显微镜物镜的定位

6.1.1 物镜的齐焦距离

物镜的定位面至裸露物体的物平面之间的距离。用符号l1表示。

6.1.2 物镜的像距

物镜定位面至初次成像平面之间的距离。用符号l2表示。

6.1.3 目镜的齐焦距离

目镜定位面至初次成像平面之间的距离。用符号l3表示。

注:如果在视场光阑的前面没有光学元件,则目镜的像平面与初次成像平面相重合。如果在视场光阑之前有光学元件,则由于这些光学元件的作用,使像发生位移,从而导致像平面的位置发生变化。

6.1.4 筒长

转换器定位面至镜筒上端面之间的距离。用符号l4表示。

6.2 尺寸

6.2.1 物镜的齐焦距离规定为45mm。其极限偏差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物镜齐焦距离的极限偏差

注:如果物体被盖玻片复盖,则根据物体被盖玻片垂直移动的原理,物镜的定位面和物平面之间的距离将增大(见图5-2)。

图5-2 物体被盖玻片复盖时物平面位置

例如:对于复盖有厚度为0.17mm盖玻片的生物标本,其名义齐焦距离应为45.06mm。

6.2.2 物镜的像距的极限偏差为±0.5mm。

6.2.3 目镜的齐焦距离规定为10mm。其极限偏差为±0.3mm。

6.3 标志

筒长为160mm的显微镜镜筒不必标志。如果由于光学系统的结构,而使初次成像的尺寸比例发生了变化,则该镜筒系数应予以标志①。

例如:1.25×

注:①许多镜筒内置有棱镜和透镜,以改变像的位置及(或)其尺寸比例。镜筒系数表示了镜筒透镜对像的尺寸比例数值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棱镜和透镜与物镜相组合的镜筒长度,应保证初次成像面的位置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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