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准仪系列的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GB 3160-91)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光学设计手册修订版》第279页(1987字)

本标准规定了气泡式和自动安平的水准仪系列等级、基本参数和用途。

本标准适用于气泡式和自动安平的水准仪。

3.1 水准仪系列的分级及其基本参数

水准仪系列的分级及其基本参数见表4-23

表4-23

3.2 水准仪技术条件(GB10156-88)

本标准适用于气泡式和自动安平水准仪。

3.2.1 基本参数

(1)望远镜。望远镜基本参数见表4-24。

表4-24

(2)光学测微器

光学测微器的测微范围见表4-25。

表4-25

(3)水准泡。水准泡角值见表4-26。

表4-26

3.2.2 技术要求

(1)表4-24中望远镜放大率和有效孔径两项参数的实际值所允许的偏差,其下限值不应超过所规定名义值的5%。

(2)仪器的精确度。每公里往返测量的标准偏差应符合表4-27规定。

表4-27

(3)仪器外表应美观,表面处理必须牢固,仪器密封性良好。

(4)光学零件不得有脱胶、脱膜、油迹和引人注目的气泡、道子、麻点、灰尘等影响成像质量的现象存在,分划线及标注应粗细均匀,明显清晰。

(5)分划板参数尺寸应符合ZBY342-85《大地测量仪器分划板》的要求。

(6)水准仪各校正螺丝应校正方便,稳定可靠,并有足够的校正范围。

(7)望远镜十字丝中心附近分辨力按下式计算:

式中 α为分辨力,(″);D为物镜有效孔径,mm;K为常数,透镜系统K=1.2,反射镜-透镜和棱镜系统K=1.5,透镜-测微平板系统K=1.3。

(8)望远镜从50m调焦到10m的运行误差,应符合表4-28规定。

表4-28

(9)望远镜透过系数

(a)透镜系统:不小于0.6;

(b)反射镜-透镜和棱镜系统:不小于0.5;

(c)透镜-测微平板系统:不小于0.5。

(10)望远镜成像质量应无明显球差、色差和彗差。

(11)望远镜视距乘常数误差0.4%。

(12)竖轴旋转应正确可靠。竖轴置中误差不超过管状水准泡角值的四分之一。

(13)测微器运转灵活,不应有明显停滞和跳动现象,测微器的全程行差不大于1个分格值。

(14)温度变化1℃,i角的变化应符合表4-29规定。

表4-29

注:①对气泡式水准仪i角,是指望远镜视轴与管状水准泡轴在望远镜视轴的铅垂面投影的不平行而成一小交角。

②对自动安平水准仪1角,是指望远镜的视准轴与水平面的夹角。

(15)自动安平水准仪补偿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0规定。

表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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