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角度公差给定原则(参考)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光学设计手册修订版》第226页(882字)

9.1 光学平行度、光轴截面内角度公差与棱差的给定原则

其基本原则是从色散和像偏转两方面考虑而给定公差。

(1)系统中有调整机构,能用微量转动产生的像偏转补偿制造误差产生的像偏转时,可以只按色散给定公差。

色散只与光学平行度有关,因此图纸上应标注光学平行度。为了不使棱镜的形状变化太大,还应该标注图表中《角度公差》栏里有关的角度公差。

(2)如果系统中只有一块棱镜,特别是斜方棱镜XⅡ-0、直角屋脊棱镜DⅠJ-180,它们的特点是绕空间任意轴旋转均不产生像偏转;或是列曼屋脊棱镜LⅢJ-0、阿贝屋脊棱镜FAⅢJ-0、别汉屋脊棱镜FBVJ-0、普柔棱镜FPⅢ-0等,它们的特点是绕空间任意轴旋转均不产生像倾斜(X′像偏转)。这种情况是无法用微量转动产生的像偏转去补偿制造误差产生的像偏转的,因此应同时考虑色散和像偏转而给定公差。

(3)系统对像偏转要求严格又无调整环节时,也应同时考虑色散和像偏转而给定公差。

9.2 屋脊角公差的给定原则

应按屋脊双像差而给定。屋脊双像差与屋脊角误差的关系为:δ=S/〔4n cosα0

式中 α0为以屋脊棱为法线的平面与入射到屋脊棱上的光轴之间的夹角。

9.3 屋脊面与相邻工作面的二面角公差的给定原则

影响屋脊面与相邻工作面的二面角的因素有:光轴截面内角度误差、C棱差和屋脊面绕屋脊的旋转。

屋脊面与相邻工作面的二面角公差,可根据这三项计算后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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