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哲元致行政院院长蒋中正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26页(254字)

【事件内容】:

中日经济提携日方提出已久,迄未与议。职上月在津与田代司令官面谈关于开发经济互换意见,在平等互惠、共存共荣之原则上,曾有彼此谅解,为将来宜办之事项,并无如外传协定等事。兹将所谈四原则、八要项(1)列呈于后,文曰:

(甲)中日经济提携之原则[略]

(乙)经济开发要项……(二)铁路:敷设应为产业根干之铁路,因此首先新设津石铁路。……谨电奉闻,伏乞鉴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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