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铁总务部长致吉林公所长函(1)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96页(305字)

【事件内容】:

于吉公第12来函之事,会社的意见是:地方性的问题,希与地方政权进行交涉,以便逐步寻求解决悬案的途径。所以,假使吉林省当局的趋势,果如来函所述,正在向前发展,会社认为,这实系整理多年悬案之良机。因此,将就森林问题、土地问题等,逐步制订具体方案与贵公所协商,故对有关此类的问题无妨积极进行活动。不过,铁路问题,尤以修建新铁路问题,由于问题性质极关重大,难以轻易处理,并且亦未到会社给以具体指示的时期。但是有关吉林省的各铁路,迟早必将修建,所以如果有必要尽量诱导吉林省当局对修建新铁路的热诚,贵职可从此见地出发,与该省当局周旋,适当指导之。敬希关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