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筑天图线和吉林人民的激烈反对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16页(1486字)

【事件内容】:

可注意之天图路合同……按此路之发动,系在民国四五年间。彼时日本对满洲之路矿两权,非常注意。北京政府又适为亲日派当权,故日人即用种种方法,要求敷设天宝山至图们江之二百四十里轻便铁路;以吉林绅士文禄为中国代表人,在吉林省城设立公司事务所,月支巨款,迄已有年,满拟着手,卒因各方阻碍,仍未实行建筑。本年初,又复发动,欲着手购地,并预备说明书、计划书等,请求政府核准。中日代表人文禄等,又于上月赴京运动,能否就绪,不得而知,无论如何,难保将来不使我国方面吃亏也。

(《民国日报》1921年4月9日)

[民国]十年[1921年]8月,[日使]复函部以该公司开支甚巨,材料废朽不能久待,一切工事在发给执照前亦即积极筹备进行,请转咨吉省署。部据咨吉省长查核办理。吉省长复称公司情形属实,但发给执照应仍由部主持。11月,部闻公司有向地方租用地亩之说,特派吉会铁路督办陆梦前往调查,令将该公司现在情形,究应如何办理及地方人民对于此路有无表示意见,拟具办法呈核。

十一年1月,公司以案悬四年,损失过巨,决拟自动兴工。先派秘书许德洧赴延吉县接洽华股,当有吴劻、程学浩、武树勋、孙万选、韩寿山等与之结立契约,认股三百股,一面进行工事。……经延吉公民团电部反对,请加阻止,吉林省议会亦电称:所谓中国股本纯系借用日资,名曰合办,实则日办,内幕隐秘。丧权病国,贻患无穷。复有延吉商会长季作林、教育会长温锡璋、财务处主任曹锡龄等电请同前。

5月,陆梦熊呈复谓:查得该轻便铁路之线,确与预定之吉会路线平行交叉之处不少;一旦发给执照,准予开工,则将来吉会开办时,势须备价收买,增加本部之负担;但案经批准,究应如何对付,实为最难解决之问题。该公司虽设在吉林省城,而案卷及办事人等大部分在六道沟之分公司。地方人民与公司有关者,自然主张速办。地方公益团体,如教育会等,以为该路系一部分人之作用,并非多数人之所希望。梦熊曾往哈尔滨谒孙督军请示意见;则云:天宝山银矿业经停止经营,彼以已废之矿场,必欲造此二百余里之铁路者,无非希冀吉会开工时,有所要挟耳;至究应如何办理,仍应候中央主持云云。

复有延和两县公民文海、岳国福等联名电部,誓死反对;并将东盛涌一带标椿撤毁。公司加派日警,强制修筑,公民团抵抗益力。更有学生团至赞成入股者吴劻、程学浩、武树勋、徐毓麟等四家,诘以认股卖国,捣毁器具,一时民情愤激,公司亦不相让,各走极端。

8月,部派吉长路局长魏武英前往调查,未得结果。时值奉直战后,奉省与中央离异;公司利用此时机,乃托奉天领事赤冢正助与张作霖交涉,将此案移奉解决,要求改订合同,暂允停工。张作霖乃召延吉道尹陶彬、吉林交涉员蔡运升至奉与赤冢折冲,冀达圆满目的。

交通部闻悉,以吉省与日人自行订立契约,路权、主权关系极为重要,乃函请外交部通告日使,凡未经中央认可之国际契约,一概不能有效。嗣闻交涉已经协定办法,改合办为官商会办,股本二百万改为四百万,并将运矿铁路改为兼营业铁路等项,复函请外交部迅与日使交涉,设法阻止。日使复称,此案已得完全了解,毋庸再议;未能转达帝国政府及转饬该领事等语。交通部遂无过问之余地。

(《交通史路政编》第17册,页4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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